根本不知道問題在問什麼?但是太閒,就回覆一下我的想法好了第一個我先問你,你認為這個證人需要懲罰嗎?答案是當然要,要不然法院都完蛋了.....第二個,刑法上的主觀說,通常是指行為人認定的事實,客觀說可以想成是真實旁觀者看見的事實,通常指真正的事實。本題,主管說,他給本說謊,所以有罪客觀說,也與事實不合....沒機會剛剛好說中事實而無罪!!!所以啊,他這種行為根本來亂的,鐵定有罪,要討論什麼;??完全不懂。如果刑法題目這樣出,我懷疑老師是要找出根本不讀法律應符合人民理智的學生,然後給他零分,徹底教育常有人說,法感情不同于社會上道理,我說,不講社會上道理的人,不懂法感情,有情著同理心中,其道理應符合法理,不悖法律!!唯有一些法律要求高於社會道德標準者,才不能以情理推法。我錯字太多,sorry當我亂說好了..so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