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
是這樣的,我報了一個課程,以為上完考完試就能拿到證照(課程名稱為證照培訓班),課
前去信確認最後兩天是不是證照的考試日,人員回覆兩天為全天考試,我就被唬弄過去了
,網站寫的很籠統,承辦人員堅稱都寫得很清楚。上課一週後才發現原來沒證照,只有沒
用的結業證書,依規定退了一半的學費,但其實我才上課一個禮拜(課程全部兩個月),後
來想想好像不太對,有種被騙的感覺,請問我有什麼方式要求賠償及我能要求賠償嗎?消
基會會管這種事嗎?或民法會處理嗎?
另外如果我走法律訴訟,有可能訴訟失敗的原因會是因為報名時勾了"我同意"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