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一位朋友的朋友,簡稱a 合租遊覽車
我找了10幾位朋友一起參加,像是小主購一樣
因當時不清楚人數,故a提出1000/1人,多退少補
雖然高於其他團的價錢,但我們都接受
之後情況比較明朗,a通知說1人可以先退500/1人
但是等了很久一個星期多都沒退,且長達5天訊息都未讀
最後再跟a爭吵後,終於拿到退款,
活動結束後,a說結餘可以再退50元/1人
結果拖了2個禮拜了,還是不肯退
每次都用不同理由拖欠
請問這樣情況可以直接申請支付命令嗎
因為還有其他朋友的錢,實在是不能就這樣放棄
而且也很肚爛他這種惡意擺爛的態度
想問有甚麼最快的方法拿到欠款嗎?
支付命令只要提供他有欠款的證明就申請可以了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