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不動產抵押權問題

作者: hahaout (haha)   2018-11-28 03:38:48
若借款人以"房屋土地"設定抵押給銀行,作為貸款之擔保,該房屋後經拆除並在原本土地上重建新建物,但未辦理所有權登記。
想請問
1.抵押之房屋經拆除後,銀行對於重建之新建物,是否仍有抵押權之效力?
2.銀行能以拍賣抵押物之裁定,對新建之房屋聲請拍賣嗎?
請版上的大大幫忙回答一下,謝謝。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28 09:08:00
重建的房屋不是原抵押權代位物,無抵押權效力所及881條1項是"因滅失得受賠償或其他利益者",重建房屋不是抵押物因為滅失得受賠償或利益,最高法院民庭也有一個決議是相同見解,另外,謝的書上面也有說,就算原地重建是利用原抵押物的材料也不是代位物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11-28 09:15:00
你拆除跟重建不用申請?當地政死人?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28 09:26:00
L大,這個看起來是考試題目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8 09:38:00
樓上.....地政不管的歐....管的是縣政府發建照使照的以及地方稅的.....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8-11-28 09:58:00
毀損債權,並同拍賣,拆屋還地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28 11:32:00
樓上見解真神奇...拆屋還地,債務人剛好破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8 14:02:00
拆屋還地???...土地是抵押品,換言之,債權標的是 錢 吧債務人要還的是 錢,而不是土地侵占,何來"還地"之說?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11-28 15:05:00
推,長知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8 15:23:00
另外,即使違建,也是可以拍賣還債......:D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8-11-28 19:43:00
我意思是,逕行拆屋有毀損債權,若合法申請拆照,銀行同意原則上新房起造人應該也是地主,若違法拆屋,在執行原始也會先認定為地主所有,走併同拍賣,最後屋子確實非債務人所有,原則上會拆屋重建應該房屋價值都很低,銀行拍賣土地,再由後手申請拆屋還地,本案不是課業文嗎?多寫加分QQ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28 20:37:00
加到零分,不管誰所有併付拍賣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8-11-28 20:39:00
債權完全沒事啊,抵押權是擔保物權,目的要擔保債權能獲得清償答案就樓上幾位大大提供,你會困惑是有些觀念混淆了抵押物被拆除,銀行對借款人的債權還是存在,完全無損受到侵害的是抵押權如果抵押物被第三人毀損,所有權人(借款人)對第三人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881物上代位的特性在於,抵押權當然移存在損賠賠償金上面但抵押物被第三人毀損,侵害借款人所有權,同時也侵害銀行抵押權,所以過去學說有爭論只能依物上代位請求,還是物上代位跟抵押權損害賠償可以競合行使回到你詢問的問題,受損的是抵押權,本來就可以依侵權行為請求損賠,物上代位只是為了要鞏固抵押權,可以先就其他利益或賠償優先受償抵押權損害那部分是為了讓你理解,題目沒問表示不是爭點併付拍賣是為了讓房屋土地同歸一人所有,易於拍賣,保障抵押權人的權益,簡化法律關係必要時可併付拍賣,但新建物非抵押權所及,無優先受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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