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共有物變價分割?

作者: TECO2oo (小麻雀)   2018-11-28 09:38:22
您們好。
甲、乙二人共有一戶不動產,分別持分各半,若其中乙因銀行債務關係,
所持的一半已被法院進行拍賣,由丙方所購得,請問乙方還會拿到錢嗎?
丙方購得發現該房屋分配顯有困難時,申請變賣共有物,通知甲方。
然甲方親戚得知後,認為法院裁判房屋金額少,裕提出上訴 ...?
請問申請變賣共有物,是指丙方再購買甲方部分或甲與丙共同將房屋再進行拍賣?
至於房屋價位是多少,則由對方私底下談?
如果法院裁定金額若是250萬,再提出上訴可能會再拿到更多嗎?
親戚表示房屋應有5、600萬現值,可是怎麼將金額變成這麼少,非常不滿。
是不是既然已裁定金額就很難再改變了?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8 09:39:00
為何會冒個弟弟出來??????
作者: TECO2oo (小麻雀)   2018-11-28 09:41:00
已經更改了唷,謝謝。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18-11-28 10:00:00
1.有剩下的還乙方2.判定金額不關法拍3.整間4.法拍處決定5.6.法拍賣多少就多少,甲在期限內有優先購買權7.同45.6丙也有優先購買權,丙標到,甲就沒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8 10:05:00
法律已經賦予持份人"優先承買權",所以無所謂"少"的問題若嫌少,當初一開始在拍賣持份時,就可以優先承買取得全部自己再把全部 "慢慢賣"......而不是自我感覺良好覺得可以賣五六百萬,但行情就是只拍得到兩百三百就算變價分割,持份人也同樣可以參予優先承買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11-28 11:31:00
250萬不買下來,也難救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8-12-03 15:04:00
乙方的持分被賣掉,超過乙方欠款部分,乙方可得丙方什麼分配很難?本題案例這個除非甲方願意,沒有任何人可以分配共有物的使用方法。法院變賣共有物是拍賣的方式,沒有人願意出更高價買,你要怎麼抗議?變賣共有物是把整個房子拿去賣掉,大家分一分錢。你一直說法院裁定?!!法院不會裁定多少錢,只會決定準不準對方聲請拍賣房子。你是共有人,如果可以覺得賣250萬太低,你可以主張你承買,如果房子真有你說的值600萬的話^^你的用詞非常不精準,所以甚至很難了解你案子進行到哪裡!!你是甲還是乙?房子決標了?還是鑑定價值250萬?拍定賣出房子後,哪來什麼上訴不上訴?這個根本不是法官審理中的事情!!!..??早已脫離狹義的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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