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ne80859 (nine80859)
2018-12-20 20:42:07請問版上的先進,
近日購買二手成屋已經到了過戶階段,
而預訂的交屋是今年年底。
但是由於部份基地被政府徵收,
代書說目前無法過戶,
要等市政府公告之類的動作,
而且並不知道確切可以過戶時間。
因為簽約前屋主未告知土地被徵收,
且有發放補償金,是在簽約後。
屋主賣方與房仲是同一人,
簽約時才知道,
代書希望我們簽同意延後交屋協議書,
因為過程怪怪的,所以拒絕簽協議書,
而賣方希望這兩天能夠再和我們協商。
接下來我們大概只會有兩種選擇,
一種是等過戶手續,
賣方付延遲交屋違約金,
不過過戶時間很不明確。
另一種大概就是解約。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下,解約可行嗎?
需要負擔違約金嗎?
房屋整修和家具的訂金損失可要求嗎?
因為是賣方未先告知政府徵收地,
才有這些後續問題。
還是繼續等過戶會比較適當?
賣方的買賣標的被徵收或是持分減少而無法過戶,除非契約另外約定,否則賣方應該就是違約了。 另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21 10:51:00順道一提,補償金也是土地價金一部分....因為原屋主可以拿來賣的土地/建物持分已經變少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2-21 06:07:00要解約就是你造成的問題了。變成你要賠款。可是如果是對方因素無法交屋。就照合約上每多久多少%來請求違約金。
找不動產律師商議解約吧~~~踩到地雷了已經付款要順便商議假扣押假處分,不然會很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20 20:47:00你應該要擔心,土地房子徵收後剩下多少會被徵收部分基地,這至少一年前就知道了....公寓還是透天?
作者: nine80859 (nine80859) 2018-12-21 17:09:00
公寓,徵收部份主要是在公設,辦理貸款完成時,代書有拿新權狀給我看,說政府有重測,與簽約時的不同,有減少持分,說千分之幾的樣子,很少,說是可能與測量技術有關,誤差一點是正常的,因為是第一次購屋,對這方面也不懂,所以也不是台注意,直到不能過戶才發現整個過程有點奇怪。謝謝大家提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