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朋友今日在汽車駕訓班練習時不小心擦撞
教練說賠錢就沒事了
但事後想想覺得不對
且朋友在練習時,當時教練已下班,讓他獨自一人練習!
網路上查了一下 有一份定型化契約其實寫明說不用賠(第七條)
http://sun.noonspace.com/w3NoonSpace/cpat/MsgInfo/2695002890704_01.doc
但若當初簽的不是這份定型化契約
是否有不合法之處?
另
是否可用教練並未盡職這條而不用賠償?
翻了下面的法條也沒提到類似情況
https://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x?lsid=FL012479
是否還有其他解決的方法呢?
謝謝
手機排版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