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日期:107/12/7
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騎機車有受傷,當天有去急診驗傷開診斷書
對方:開車,無受傷
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我有將機車牽起來,破壞現場了
雙方是否有保險:雙方皆只有強制險
事情經過:
在雙向道上,當時為綠燈,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對向來車左轉,我煞車不及撞上對方的後
車門
車禍發生後我先去急診,對方先去警局做筆錄
之後我到警局等待做筆錄時,對方說要互賠(對方說要去原廠估價,價格透明比較不會被
凹價錢)
因為當時還不確定保險有保什麼,嫂嫂跟對方說
先問保險再來談
做筆錄時警員問我要不要調解?我說:不用
警員說:因為對方說要送調解,所以還是會送。
之後也跟對方交換Line 說等修車報價單出來傳給對方
隔天對方有詢問我傷勢,對方意思要我全賠,我跟他說先等初判表出來再去調解委員會談
,對方最後回覆說是我撞他,他要我全賠沒有在凹我什麼!
後來調解日期出來約事故發生後40天,但初判表申請了還未出來,因此我詢問對方可以延
期嗎?對方已讀不回,調解當天也未出席。
調解會的阿姨問我對方沒來你要怎麼處理,我說:安排第二次調解,阿姨說調解日期會在
年後了。
初判表:
我是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肇事致人受傷
因為第一次發生事故,想詢問我該告對方過失傷害逼他出面嗎?
第二次調解要跟調委會取消嗎?感覺對方還是不會出面,對方現在搞消失,完全不懂在幹
嘛......
有詢問身邊朋友的意見,有朋友叫我提告逼他出門;也有朋友說就不要理他,他要擺爛就
給他擺爛。朋友說因為我並非要跟對方要錢,所以幹嘛要這麼著急?(我的修車費+醫療
費不超過5千元)
但是怕會不會等6個月後,過失傷害期限過了,對方反過來告我?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