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在11月中
搭乘台鐵並於火車上遺失學生證悠遊卡(有卡套)
而後經過app查詢到交易紀錄(在花蓮被盜用)
進而報警以侵占案件處理
最後有抓到嫌犯
今天收到來自花蓮地檢署的傳票
而我現在人在台北居住工作
下周就要開庭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法律事件
想詢問大家
1.本案例可以適用那些法條?
2.可以針對哪幾點去索賠?及合理的索賠金額?
目前有想到的是:
卡套/無法重辦的學生證悠遊卡/交通費/日薪水/處理案件所耗費的時間?
3.需要攜帶甚麼證明文件?有無格式?還是口頭敘述即可?
4.因不確定民事賠償可能的金額為多少
比較建議使用民事賠償還是和解?
請大家給小弟一點建議,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