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告恐嚇 (3/2號更新

作者: guominhon (guominhong)   2019-03-01 23:35:05
事件經過:
我於公車到站時要上車,一位母親牽著一位小孩從我左後方強行擠到我前面插隊,因為我
幾個月前發生過車禍,左側身體都有大大小小的傷,只是行動上看不出來。
小孩經過我的腳刮到我左小腿時我就有皺眉頭,結果大人隨後也撞過來刮過去,我的手臂
掉了一層皮,流出了組織液和些許血絲,因為只有皮長回來,裡面傷口並沒有好,我就在
對方後面喊了一句:不要推好嗎?
對方可能並沒有聽見,我也想自認倒霉,一上車我就看見母親和小孩各坐著一個博愛座,
旁邊座位用她的包包佔著不讓人坐,因為我們是在總站上車,大約一次擠進來3、40人其
中也有老人,我就去和她說:小孩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嗎?。
以下是對話...
我:小孩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嗎?
對方:所以怎麼了
我:妳剛剛插隊撞我,妳小孩也撞我,現在包包又佔另一個位置,所以小孩不懂事,妳也
不懂事嗎?
對方:我沒有插隊,我排的是第三條路線(我坐公車十幾年那裡根本沒有第三路線),而
且我前面是一位小姐,我沒有撞你,說不定是你撞我!
我:我撞妳!?好啊,不然妳去警察局告我啊。 (這時有一點小情緒才這樣說,我其實
只想得到抱歉話語)
然後我就去警局被告了...
我被告恐嚇和公然辱罵吧?(兩種)
她主張 我說她不懂事是辱罵她,然後說我講電話是在找人要打她(我在事情發生前電話
已經通著),我們都是在總站上車總站下車,所以上下車人潮都很多,下車時,因為我受
傷,所以我都走最後一個,她們在人潮中就下車了,下車後我看見她們在車站牌那等我,
我就去打個招呼看她們要怎麼樣,結果讓我在原地等待,她們要叫人來...
這樣怎麼會是我要恐嚇他們...
最後來了一位先生,是母親的老公,大家就杵在那邊,原來是不知道警察局在哪裡...
最後我還要帶他們去警察局
總結:
(1)她們主張我說母親”不懂事”是污辱她。
(2)她們說我在和朋友通電話以及談論到”她們不是本地人吧”而心生畏懼,認為我要
找人
打他們。
第二段話,我會和朋友提到她們不是本地人吧?是因為公車途中經過了2次警察局,她們
完全沒有要下車的意思。
而且在車上她們打的電話還一通接著一通...
最後我還要帶她們走路10幾分鐘到比較遠的警局...
事情發生結果就是這樣子,請問我有很大的機率被告成功嗎?
我明天會和員警到公車站調監視器,證明是我被撞,但是員警說公車內可能很吵,錄不到
你們的對話,因為她們著重在你說的話告你,而不是前面的原因。
錄完筆錄警察和我說,這個應該告不成,你可以考慮要不要告誣告;然後你需要驗傷,提
出傷害嗎?
我想說我雖然流出了組織液和一點血,但是我不打算追究這個,看後續發展,再考慮要不
要誣告,我和警察說真的很想小事化無,如果去簡易庭開庭對方態度非常不好我才會考慮
誣告可能。
回到家和我父母討論後,我爸說我應該要去驗傷,你想放過人家,人家說不定不放過你,
你怎麼確定你一定官司打贏?
這個世界好黑暗... 突然有點怕怕的
後來查了資料知道事情發生當下就要驗傷,但是我沒有。
我想問我沒有要告對方傷害,但是希望自保,我還是要去驗傷嗎?
過了一個夜晚還可以嗎?
我調監視器是想讓檢察官知道為什麼我會有之後這個反應,第一次進警察局,第一次開庭
,真的越想越困擾...
麻煩各位法律版神人們了,謝謝
另外期間我並沒有對他們大呼小叫或說任何帶髒字以及貶低字眼(笨蛋之類輕微的也沒有
),就是不懂事這三個字
謝謝看完
==========
首先謝謝各位的意見,每一位的意見我都有在腦中想過,非常感謝!
今天3/2號,我一大早就去驗傷了,是開放性挫傷,目前並不打算提告對方傷害,
只希望讓檢察官知道我是真的有傷在身,後來才會在發生事件時情緒忍不住說這位母親不
懂事。
同時今日我也去警局希望警察能幫我調監視器,不過他們說必須等公文,午後有打電話給
我說可以先幫我致電保留監視器硬碟。
而承辦員警有和我提到誣告,我回去查了一些資料並和一些法律諮詢的人通電話,
誣告是需要對方有明確捏造事實的行為而成立。
她告我恐嚇意圖教唆人打她,但是下車我是最後一個下,到站也是他們堵著我,因為公車
下站那裡是捷運站,人潮非常非常多,我認為待在這是很安全的!他們在車上打了一堆電
話,我不想因為我亂跑而被堵到;後來的確來了一男一女,四個人就這樣說讓我等著,後
來其中一個女的可能先帶小孩先走了。
這些多出來的不相干人士也是他們叫來的,前往警局的路上她叫來的先生就死死的控制步
伐在我右前方2步!
然後一直盯著我,後方當事人與其友人跟在我後方大約10公尺,就是前後包夾我,
後來我們錯開,我走了另一條路,他先生就吼我說:警察局不是走這條嗎?
我就很淡淡的說:不是,是走這條...
他最後放棄和我說不然你走前面,然後這次死貼著我後面,我轉頭看來車都看不到的那種

這個過程他們都是知道的,但是卻隻字沒提,反告我在車上和朋友說:...,他們不是本
地人吧?而且我是用正常音量和朋友說話,他們不可能沒聽到我前面說的”關於他們錯過
了警局”,而卻只有聽到我說他們不是本地人吧。
在公車路途中過了兩間警局後我有和母親友人說:我不清楚你們要不要告我,我可以留基
本資料給妳,我可以回去等著收到警局通知,因為你們已經錯過了兩間警局,我不曉得你
們是不是本地人,不然你們怎麼不曉得警局位置?
對方回:沒關係!就一起去,你真是吃飽太閒。
(另外我是先和對方說你們錯過了警局,朋友問我怎麼了,我才回朋友說他們可能不是本
地人吧)
而做筆錄時卻斷章取義說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本地人”是意圖要找人打他們,卻忽略了
我前面和她說的一長串。
這是我今天和諮詢討論出來後針對誣告恐嚇的結論。
作者: yesohya   2019-03-02 00:54:00
有監視器調 傷上加傷也是過失傷害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3-02 00:59:00
警察都叫你去驗傷,你不去驗傷,起碼還有過失傷害的告訴權在手當籌碼。你這個人自信過頭,想賭就賭唄。我看需要學到教訓的是你,而不是對方。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3-02 01:26:00
去驗傷吧
作者: LeoJhou (因京塚丈)   2019-03-02 08:52:00
驗傷拿張證明也沒多少錢,去吧孩子
作者: wallachia   2019-03-02 11:04:00
小孩有法代,所以那個女人會吃上雙倍。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9-03-02 13:00:00
為何不告對方,這有機會成立耶!要個5-10萬和解金也還蠻合理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3-02 13:29:00
法官會告訴你無過失 坐公車沒有辦法要求所有人不碰到你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3-02 13:48:00
這……這種走路擦傷要找到人超難的。對方都找上門來給你了去驗一下吧。留著自保。不過對方告的成立機率很低。放心睡覺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9-03-02 16:19:00
這再不去驗傷,就等著你被玩死吧..
作者: ploki3000 (PORTER)   2019-03-02 18:58:00
去開驗傷吧,第一次進警局不是理由!我常常跑就代表是罪犯嗎,呵!
作者: kilhi (精靈)   2019-03-03 08:39:00
你當下告她傷害還能自保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19-03-03 13:33:00
可以驗傷,但過失傷害不會成。相對的,對方公然侮辱跟恐嚇也不會成,這充其量就只是浪費訴訟資源的鳥事而已
作者: wallachia   2019-03-04 09:45:00
以後記得被傷害就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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