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這幾個月也跑了警局補資料好幾次,原本以為案子結束了。
沒想到今天收到地檢署的電話,說下個月要開庭,想請問一下版上的各位該如何應對。
如下:
今年2月中左右,小弟我下班返家時。
開門就看見小偷急急忙忙的從窗戶逃離房間,我也往窗戶的方向過去,
想找小偷逃離方向,但由於窗戶是面對防火巷,又是晚上所以並沒有看到身影
隨後我立刻打電話報警,但過了幾秒之後就聽到有東西墜樓,撞擊遮雨篷的聲響
我以為是東西掉落不以為意,就直接下樓等警察來。
等警察來之後,就帶他們上樓去現場看,可能因為緊張導致下樓時忘記帶鑰匙..
在門口等待其他房客,回家幫我開門時就聽到樓下說有人掉下來了。
我和警員一起前往墜樓地點,警員也請我指認他身上的東西是不是我失竊的東西
確認是我遺失的物品後,即此人為嫌疑犯,但不幸是此嫌疑人已往生...
所以本來是一般的竊盜案件,又牽扯到了命案的部分,突然變得複雜起來。
補充:窗戶有裝防盜窗,但防盜窗上有個已上鎖的逃生窗,嫌疑人是將鎖頭撬開後
由逃生窗進入屋內的
謝謝各位前輩耐心閱讀,感激不盡,請大家幫忙小弟,提點該注意的地方,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