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打擾各位
由於本人最近面臨人生
第一次的收到傳票
所以有很多不清楚的事想瞭解
以下進入正題
事實經過:
是這樣的啦
日前被別人提告妨礙名譽
對方是我之前的一個網友
阿她在某些事上爭議很多
所以我跟其他總計10人
創了一個臉書群組
在討論她以前的是非
過程有了一些謾罵她的行為
之後聊天內容不知為啥跑到她的手上
關於她如何取到聊天內容
目前大概有2個可能
1.
在非告知下 她自己登入聊天室其中一名成員的帳號看到的
(因為那個人很久之前有因為他們自己的私事給過她帳密)
2.
聊天室有成員流出給她的
而那個流出的人
自己聲稱是情況1
(但我自己估計應該是2的可能比較高)
總之我們後來就直接先將他從群組移除
阿至於這幾天
對方因為去派出所提告
然後一直來私訊我
想用寄禮物為由
藉以套出我的名字戶籍之類的
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再來就是第一次收到傳票
那我們最後被告的只有4個人
第一次的偵查庭只有一個人去
因為我跟其他2位有其他事由無法到庭
那聽那一個出庭的描述就
大概是檢察官一直兇要和解這樣
最後就是現在
我剛收到第二張傳票
啊其他三位因為不想再煩這件事
主動向對方提出和解
而對方就直接開口提了三萬和解金
其他三位也真的就直接接受
並有幾位已經匯款了
那麼我還是不太想和解就是了...
那這邊有幾個問題就是:
1.
不管情況1或2
她在這樣取得的證據會被採用嗎
2.
我應該堅持不和解跟她繼續告下去嗎
最後還是說一下
因為我目前還是大學生
又是第一次遇到被人吉
所以有點比較驚慌失措問題比較多 抱歉
還有這件事的確是因為
我們自己嘴賤而引起的
但我們完全沒有要流出對話的意思
也是在私人聊天室對話的
那至於有需要知道我說了那些被提告
我就再作後續補上 謝謝
也先感謝願意解答跟提出建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