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版為學術性質討論板,禁止一切營利行為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6-12 00:20:47
一、依據本群組進版畫面之公告以及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十一、8規範,
本群組一般看板之基本屬性皆為學術性討論看板,禁止各種營利行
為,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包括廣告招攬、募集團購
、資金借貸、諮詢服務及其他相關情事,違者除不公告直接刪文水
桶,情節重大將列為國家研究院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二、日前有版友就其個案訴訟事件,直接於版上徵選訴狀,並且就投稿
的訴狀內容、建議進行評定,視其評定狀況給予報酬,除給予報酬
顯然低於行情價而有輕視專業之嫌,尚有觸犯群組禁止營利規定之
虞。
三、該等行為是否屬於群組禁止營利之行為,與小組長討論之結果,小
組長略謂從嚴論之有利益交換就算營利,從寬論之非謂提供低於一
般行情之報酬即不算有所獲利,仍必須注意群組特性,避免無謂爭
議紛擾而影響法版學術討論、分享之宗旨、初心。
四、是以,基於以學術討論為重心之看板目的,提供諮詢解答本即係為了
能夠匯聚討論焦點而附加的功能、價值,是否有人願意提供回答,解
答詳盡到何種程度,只能隨緣、順其自然,不可透過金錢報酬增加回
答意願,或者聲稱係謂不願意濫用免費法律諮詢,酬賞回答之版友。
如果係為了感謝回答者之辛勞,或者尊重其專業能力,可以透過提供
P幣獎勵或者撰寫感謝文、站內信件以表示感激、尊敬。於禁止營利之
看板額外提供金錢等相關性質之酬賞,反而會增加他人困擾。
而且即使是現實生活中,各種專門給予免費法律諮詢的管道,亦有規定
不可任意接受當事人的饋贈、報酬。是以法版不宜有金錢上的往來。
五、煩請該名版友盡速刪去以金錢為代價徵求訴狀之相關文章,任何人
未來亦不得從事相關營利之行為,過往版友如發表文章之內容、推文、
站內信有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廣告招攬、募集團
購、資金借貸、諮詢服務及其他相關情事,亦勞煩更正、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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