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限定繼承跟拋棄繼承的問題

作者: ala0209 (a-la)   2019-06-19 16:21:26
※ 引述《ala0209 (a-la)》之銘言:
: 我上網看了兩種差異
: 舉例,長輩債100萬,遺產20萬
: 限定:還了20萬,並出示財產清單,80萬不必還
: 拋棄:不繼承遺產也不用還債
: 我的疑惑是...
: 那不就有負債就拋棄
: 負債還得起還有剩就限定
: 會有人像上方舉例一樣嗎?
: 還完不夠再出示財產清單
: 這樣好像自找麻煩
: 還是即使是像這種舉例清況
: 限定還是有什麼好處嗎?
: 想請教大家一下,謝謝
謝謝大家的回覆
後來是辦了拋棄繼承
但我還有疑問
去世的是我婆婆的爸爸
婆婆的五個兄姊妹都拋棄繼承了
我先生也拋
連我小孩也要拋?
這也牽扯太多人了吧..
我查網路..
依民法第1138八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
2.父母(不含繼父母)。
3.兄弟姊妹(1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2其子女無繼承權)。
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那1.直系血親卑親屬拋完不就2.父母拋這樣嗎?
作者: andybg (小賠)   2019-06-19 17:05:00
妳先生跟小孩不用 他們的繼承權是來自你婆婆 你婆婆拋棄 Y這條血緣下來的 繼承權就沒了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9-06-19 17:08:00
只要是1138、1140都要拋。就看看法院可否大家一起共同辦理拋(只要了1000),不肯的話費用就是N*1000。另外拋了只要動用被繼承人的錢,包含喪葬費等,都有機會吃官司。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9-06-19 17:11:00
婆婆那輩都拋光就會輪到你先生那輩要拋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9-06-19 17:11:00
更正:1140在不用。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9-06-20 13:18:00
婆婆那輩拋完就輪到你先生那輩,他們也拋完就輪到你先生的小孩那輩,如果他們也拋完後面還有就繼續。沒有就是輪到你婆婆的爺爺奶奶,已過世就輪到你婆婆的伯叔姑。牽扯太多人只是因為你先生的外公是高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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