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檢舉鄰居佔用騎樓營業
在騎樓擺放冰箱、桌椅、瓦斯桶
但警察局給我的回覆如下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雜物佔用空地一事,本分局說明如下:本案業經本
分局函請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查明案址建物前空地之地役關係,非屬都市計畫道路範圍
,允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謹予說明。 謝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若您對
本次回覆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本分局承辦人陳奎宅,聯絡電話:02-27900505轉
1709,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敬復
所以佔用騎樓的地方不是都市計畫道路
就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想問我的理解沒錯吧
那遇到這情況是不是就無法可管了?
我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上也不算違法行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