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路霸不適用非都市計畫道路

作者: vi000246 (Vi)   2019-07-24 12:13:06
我檢舉鄰居佔用騎樓營業
在騎樓擺放冰箱、桌椅、瓦斯桶
但警察局給我的回覆如下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雜物佔用空地一事,本分局說明如下:本案業經本
分局函請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查明案址建物前空地之地役關係,非屬都市計畫道路範圍
,允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謹予說明。 謝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若您對
本次回覆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本分局承辦人陳奎宅,聯絡電話:02-27900505轉
1709,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敬復
所以佔用騎樓的地方不是都市計畫道路
就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想問我的理解沒錯吧
那遇到這情況是不是就無法可管了?
我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上也不算違法行為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25 11:45:00
既然不是路。何來【路】霸一說?你可以說【鄰居在他自家空地放東西。不讓我通行。差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7-25 11:37:00
自建?看情況,若是建設公司販厝,基本上會一樣的,公設而若人家當初建房,自願犧牲容積率獎勵,有何不可??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07-25 08:22:00
你們是同期建物的話,你去調閱自己家的圖說,就知道騎樓是法定還是私設了
作者: yesohya   2019-07-24 22:16:00
騎樓有兩種一種是 我自願蓋的 我要幹嘛就幹嘛 讓妳路過暫用是好心
作者: samnpc   2019-07-24 22:11:00
很簡單的想法,你私人的空地,能不能放東西
作者: vi000246 (Vi)   2019-07-24 18:47:00
原來如此 我說錯了 是把機車停到騎樓我先檢舉別人的車試試看XD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24 17:52:00
人行道跟騎樓差很多。一個住戶維護一個政府維護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之道路,包括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但是目前看來那位置並不是登記【騎樓】。等同是住戶自有空地。所以不能罰。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9-07-24 17:24:00
法定騎樓才有適用,私設騎樓沒有然後人行道和騎樓沒有什麼類比性你可以把車停到人行道上,然後去檢舉自己,就可以知道有沒有違法了,很簡單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7-24 17:08:00
騎樓土地不是政府的,不能開單,大概是這樣人行道就可以開單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07-24 13:50:00
騎樓是道路沒有錯,問題系爭土地是不是騎樓要看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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