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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政見] 關於板規的建議
作者:
uhottle
(黑大)
2019-07-24 20:54:08
jim23027: 唉...都過了那麼久了,你還是沒發現自己的問題在哪裡( 07/23 22:04
→ jim23027: 嘆) 07/23 22:04
→ malemma: 當時可不只他好嗎......07/23 22:05
推 q135q135: 來詢問者確實少有態度不好的 不過某個來亂的就是少數態07/24 20:01
→ q135q135: 度的詢問者其中之一07/24 20:01
→ q135q135: 贊同kk大的看法 某人真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如果覺得發言者有那裡讓各位不爽,
不如明說如何?
如有必要,做成簡要的「發言前提醒」
就請板主在發表文章前直接顯示。
如果不是惡意攻擊,言之成理,又可以讓各位感覺舒服願意回應,
想必發言者都會願意配合,畢竟都是想討論,不是來吵架的。
1.行政(版主)、立法(人民)、司法(小組長)三權分立。
2,重要的板規限制應經由人民同意。其餘無關重大限制的事情可由板主決定及設定規範。
3.設定規範請考量比例原則: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就這樣囉
: : 個人建議:
: : 版主應為板規之執行者,而非板規之制定者。
: : 板規應經由板友提案後,投票通過成立,版主不得恣意刪改增添之。
: : 理由:
: : PTT使用學術網路,有國家資源公共場域之性質,批踢踢板面不是可以無限開,
: : LAW板只有一個。基於平等和公平,應盡量讓每一個人都能合理使用,尤其基於憲法
: : 保障之言論自由,使用者之自由應盡量給予保護。
: : 使用者未造成他人權益及自由受損時,應盡量不予法律所無之限制。
: : 若有各種限制,應基於版面使用者、管理者,基於讓板達到最大公益的目標下,
: : 合意為之。而不是板主選上後,板主隨即權力無限大而可以任意而為,
: : 甚至將板主的恣意視為是板上的自治。
: :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07-25 14:05:00
可惜噓拿掉了+1 某些發問態度差且欠缺自省能力的人 明講也是沒用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25 08:54:00
不差幾天了。慢慢來。事情終於快告一段落了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9-07-25 02:26:00
我有問小組長,回覆是要等前板主案都處理完才會跑新板主流程。
作者: v3su
2019-07-25 00:20:00
申訴應該不存在,因為爭議帳號已被砍除。您可以先請小組長申請恢復您的退文
#1T8qXHAe (ID_Multi)
這篇他的回覆值得一看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24 23:05:00
應該會以這個為依據處理先前的申訴。之後投票吧
作者: v3su
2019-07-24 23:01:00
#1TE6HTd7 (ID_Multi)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24 22:56:00
今天showeig跟jaj12377被多重帳號部砍除了
作者: hidog (.....)
2019-07-24 21:23:00
你以為板主這麼好當嗎...另外目前申請板主的怎麼都還沒通過 自己也有考慮去申請了
作者:
yesohya
2019-07-24 21:05:00
可惜噓拿掉了 妳是來討論的? 你發表了啥法學見解?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8-07-24 20:01:00
來詢問者確實少有態度不好的 不過某個來亂的就是少數態度的詢問者其中之一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18-07-23 22:04:00
嘆)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8-07-23 22:05:00
當時可不只他好嗎......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9-07-26 13:42:00
某人被噓就玻璃心把噓文功能關掉了^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7-26 15:36:00
有些伸手牌白目言論真的很欠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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