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使地主賣地,法律也沒規定要分你錢,請原po要搞清楚喔!!地主賣地,佃農只有優先購買權,你不買,就只是地主換人而已三七五地主也會一直倍增阿,等到100多人時你也不用想對方會補償你了,沒來告你就很不錯了簡單說你要占有這塊地,就是一輩子耕作,但一輩子拿不到補償so真的不要做白日夢以為地主會補償你了我知道原po你聽了刺耳,但法律規定就是這樣,而且近年租佃爭議事件及三七五租約行政訴訟,法官都是愈來愈偏向地主這邊尤其你文中有提到現在耕地上有地上物供居住使用,已經違反減租條例第16條不自任耕作規定,租約向後失效...只要地主去提告,你們應該會輸,因為實務見解認為三七五減租的農舍,只能供放置農具,肥料或簡陋休息,不能供居住使用原始訂約這塊地是田地目,後來縱使變更成建地目,還是要農用因為一開始約定就是這塊地都農用,不是嗎?你可以去看看很多租佃爭議都是這樣,佃農以為變更為建地後就可蓋房子或停車場,最後的下場就是拆屋還地你文中寫有繳地價稅,就代表沒農用了;有農用不會課地價稅
https://reurl.cc/76nOy 看一下最新實務見解吧,別說我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