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朋友無帳號,所以代為詢問
各位版友好:
我家在上星期六下午遭房東的親屬擅自闖入,且換了門鎖,
因為換鎖時產生的噪音引起鄰居注意,
所以幫忙報警,故警察來現場時剛好人贓俱獲,
因為這位親屬和房東有一些糾紛,
明明知道這間房子已經租給其他人了,
還闖入又換門鎖,為了就是想逼走房客,
事情發生當時我人在外地,無法及時趕回,
所以是房東到警察局處理,
回家後確認無財物損失但是還沒有時間到警察局做筆錄,
已經跟房東確認這位親屬跟這間房子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身為房客的我實在很生氣,
光天化日之下家裡竟人遭到陌生人闖入,
還囂張的把門鎖換掉,
因此想要告這位親屬希望有嚇阻的效果(房東也支持),
但是平日工作忙碌又要照顧小孩就怕法律程序太繁瑣,
想請問如果未來走訴訟程序是否會很麻煩,
比如需要請律師或是常跑法院之類的,
或是可以委由房東來提告?
先感謝願意提供意見的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