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沒有求證會有法律責任嗎?

作者: winogu (win)   2019-09-01 11:20:31
如題
假設今天我看到fb社團上有人po說在某處買到過期的麵包
但我如果私自加上「過期三天」「吃了會拉肚子」然後po上網
過期幾天我不清楚,我也沒有詢問過原po文者真實狀況
這樣會有法律責任嗎?謝謝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9-09-01 11:31:00
誹謗
作者: bandongo (簡單愛)   2019-09-01 13:05:00
誹謗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9-01 14:08:00
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加上你沒有查證,告訴權人提起告訴的話,成立的機會很大。如果真的有PO文的話,能刪文就趕快刪文。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09-01 15:05:00
你這不叫沒查證..都自己加文字上去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09-01 15:11:00
我還是不明白造謠讚聲然後自己犯罪擔憂的樂趣是?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9-01 15:18:00
為了自我滿足的正義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1 15:21:00
滿出來的責任.....
作者: yesohya   2019-09-01 18:10:00
妳要不要直接去WeFood靜坐抗議好了 XD
作者: ultratimes   2019-09-01 21:40:00
要看情況吧,我說過期三天 吃了會拉肚子 是指普遍的情況,我可沒說是某人買到的麵包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9-02 02:55:00
樓上 原po是“轉發”某人的照片或貼文再加註文字 你作這樣的主張 很難讓人信服吧?
作者: yesohya   2019-09-02 04:19:00
樓上,您為何要跟樓樓上認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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