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叔叔單身過世 家人需要主動辦拋棄嗎?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19-10-13 00:09:50
※ 引述《Luther (魯蛇)》之銘言:
: 再請問 現在確定要辦拋棄繼承
: 目前派出所通知他配偶已經過世了
: 接下來如果要去辦理除戶謄本
: 他的戶籍在區公所 我們沒有他的證件及謄本
: 以及醫院的死亡證明
: 但他過世前的醫院費用,還有住療養院的費用
: 如果有欠費我們要幫他繳清嗎?
: 因為沒人要幫他付錢
: 如果欠費不清醫院會開死亡證明嗎?
1.因為你們決定要拋棄,所以他配偶跟你們完全無關。
2.他的除戶謄本申請方法請參前文。
3.不用幫他繳清醫院費用,醫生有開立死亡證明書給你們的義務(請參醫師法第
 17條、醫療法第76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條),至於如何申請?申請費用?
可向各醫院詢問。
作者: Luther (魯蛇)   2019-10-13 20:36:00
感謝你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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