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專業人士
約五年前我買一台nikon單眼,我自己買的,有購買證明,分手後,前男友說希
望可以借他去沖繩玩,出國玩再歸還,之後就不還....現在故意手機訊息都無法聯絡...
唉...請問該如何才能拿回屬於我的東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0-10 21:36:00都分手了,妳為何覺得他能言出必行或對妳有情有義?妳相機買了五年,總有人能佐證吧?找原購買店家當證人,查你的型號當證據。更正,序號。找前男友的親友道(詆)德(毀)勸(施)說(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0-10 22:17:00把妳前男友 拿回來,相機就會跟著回來了....:D
先發存證請求一定合理期間返還,不返還就民事起訴請求返還
暫時把你前男友拿回來 拿回相機後 就把垃圾丟掉法律行動在你能佐證他跟你借相機之前都是空談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10-12 13:08:00從他家人朋友著手呢?
五年前的單眼就算是當時機皇殘值也沒多少了吧 看是否當面找到他錄音套話 或是朋友線上傳訊息讓他回覆然後備份給你提告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