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5 09:28:39※ 引述《LIDERYEE (我愛渝渝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違規設攤」之疑問
: 時間: Sun Dec 15 01:47: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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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請問各位違規設攤是一定要有「攤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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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只要站在路邊看起來在賣東西就可以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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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禮拜六在新北耶誕城手上拿了四、五個LED的頭飾就被一名警察查証件並以「違規設攤」開了一張1200-1800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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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當時並沒有兜售商品給人,也沒有叫賣的行為。就只是站在人行道手持四、五個LED的頭飾便被開單。覺得很冤枉,如果我今天真的在販售商品給人的過程而被開單,我也認了。想問為什麼警察可以直接沒有證據就認定我「違規擺攤」而開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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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起碼也要抓到我販售商品才能開單吧,不然按此標準,站壁流鶯是不是也可以直接看到就開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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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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