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同事預計明年要去日本玩
但因為一些私人因素我先與同事告知可能要改提早一班(當天晚上六點改成下午一點這樣
)
詳情部分請給我兩天時間詢問、處理
若最後真的得需改早,其手續費我全額負責
一開始同事表示知道,然後再討論
只是約過四五小時後
卻直接選擇退票然後說不去了
最後表示其延伸手續費為一人一半這樣
(購票是用他的帳號key他跟我的個人資訊以利購票,卡是刷同事的)
後來我詢問長榮航空公司客服
表示因為是線上促銷票(一張票10801$)
改票的話若不含票差的話一張為三千塊
退票的話沒有手續費但只會回來稅金(一張約退回2500多)
最後同事居然獅子開大口
說給我退回的五千多稅金
剩下回不來的16444$請我全額負責
還一直強調因為他並沒有需求出國了
而航空公司官網只能選擇退票根本沒有改票這選項
然後拒絕我的一人一半負責的提議
可是同事卻連討論都沒有
直接退票跟我說不去了?!
雖然中間還有發生別的事
但最後這個結果我真的不能接受
我認為雙方都需要負責
基於考量下(也問過不少人)
認為最公平的負責
就是不回來的16444一人一半這樣
但從這個態度看來感覺你一點問題都沒有?
是在哈囉?
不是說還要倒貼你11000這錢出不起
而是感覺問題!!!
這種狀況請問是屬於「調解委員會」的範疇嗎?
可以單方面與其組織提出該項要求嗎?
若同事依舊如此,調解失敗起訴的話我勝訴機率高嗎?
我個人認為在雙方觀念喬不攏的狀態之下
找第三人來打臉是比較公正的選擇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