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已辦理限定繼承還需登報嗎?

作者: WitchRhea (The Witch Rhea)   2019-12-31 14:43:48
想請教各位板上的前輩...
因家人今年因故離世,已知負債大於資產
所以做了一點功課後,向法院遞送書狀辦理限定繼承
過了約兩三個星期後,就收到法院裁定文書
我想問的問題是,依照法院裁定文書,是否還需要登報公告呢?
一開始收到文書後自己解讀覺得不用(因為沒有像別人收到的上面有寫明要登報...)
但過了一個多月後,今天和朋友聊到這個話題,朋友說應該要登報,突然發覺自己太大意
沒有好好確認...所以想來請教各位專家 我是否需要去登報呢?謝謝
法院裁定文書如圖
https://imgur.com/VcxycGW
https://imgur.com/zkaUJJU
在法院家事事件公告有查詢到公告
https://imgur.com/8HO0JtK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2-31 14:48:00
你可以問一下書記官 我看起來是法院沒要求這份要登報怕麻煩就登一下 有那種專門辦登報的報紙 幾百塊
作者: WitchRhea (The Witch Rhea)   2019-12-31 14:50:00
好的~~那我先打電話問書記官 謝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1-02 22:31:00
《家事事件法》130條第4項:前項公告應揭示於法院公告處、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或用其他方法公告之。 民國101年立法理由:四、為求慎重,並發揮公示催告之效能,宜由法院依實際需要,於適當處所、以適當方式公告公示催告,爰於第四項明定公示催告之公告方法。又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聲請人將公示催告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惟如聲請人未予登載者,法院仍得依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之。 本件我看該法院裁定內容並沒有要求聲請人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但建議可以再向書記官詢問一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9-12-31 22:48:00
你可以問一下書記官 我看起來是法院沒要求這份要登報怕麻煩就登一下 有那種專門辦登報的報紙 幾百塊
作者: WitchRhea (The Witch Rhea)   2019-12-31 22:50:00
好的~~那我先打電話問書記官 謝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1-02 14:31:00
《家事事件法》130條第4項:前項公告應揭示於法院公告處、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或用其他方法公告之。 民國101年立法理由:四、為求慎重,並發揮公示催告之效能,宜由法院依實際需要,於適當處所、以適當方式公告公示催告,爰於第四項明定公示催告之公告方法。又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聲請人將公示催告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惟如聲請人未予登載者,法院仍得依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之。 本件我看該法院裁定內容並沒有要求聲請人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但建議可以再向書記官詢問一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