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106年被偵查,上禮拜才收到不起訴通知
請問接到不起訴處分後,檢察官依權責送往高檢署陳情再議,請問再議時程會跟在地檢署
一樣冗長嗎?扣押物(手機)和交保金是否要等高檢署確定結果後才能領回?
麻煩解惑~。感謝大家
這個問題到 MagicWitch 研究 Σ命理研究院問比較適合 術業有專攻卜卦有專板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1-14 20:25:00
通常會駁回因為職權必須送如果高檢署駁回,就是確定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1-14 22:44:00可能本板需要正名:問心聲擲爻法律板XD(都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了,為何不問書記官、檢察官?
他頂多能告訴你領回扣押物交保金的程序而已這個案子要多久才能定這件事真的沒有答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1-15 10:43:00有時未必是書記官的問題,是我們的問題太白痴或白目。你所謂的進度是指什麼? 你想得到的答覆又是什麼?而你本文兩個問題,前一題答案雖然也是搏杯問蒼天……但兩題都可以問承案書記官或檢察官。我收到文都喜歡打給書記官,態度好壞看案件決定反饋。我的案件進度怎樣了?什麼時候才能排隊到我?誰知道?又不是手搖一杯20秒烤盤批薩15分,更不知多少人排隊。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0-01-15 16:31:00你找不到檢察官…找傳票上的書記官吧,電話及分機都在上面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0-01-15 17:03:00
除了庭上,不可能和檢察官直接對話
作者: ccniki (HI) 2020-01-23 14:02:00
回答你案件偵查中不是官腔,是依法,請參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1項。寫錯,是245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