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大家
最近困擾家人非常久
兩個禮拜前,因為嬸嬸開車和機車騎士發生碰撞
嬸嬸的車子駕駛和對方碰撞
但是嬸嬸是在一個轉彎後,直行時發生碰撞
撞的狀況,是聽到bon的聲音、嬸嬸才知道有碰撞
警察在做筆錄時,紀錄的照片是
車子駕駛座很輕微的刮痕、對方有倒地
之後對方送醫之後,我們也有去醫院多次探望
但對方感覺,就有之前的舊傷、也得知那個人
常發生車禍(因為事發地點是在家附近、
所以,附近的人都知道這個人的風評)
今天第一次和對方進行調解
對方來當事人、和他的弟弟及弟媳
沒想到弟媳竟然獅子大開口,要跟我們索討21萬!
而且還不是合解、是跟我們索討出院費用、
還有往後的看護費,及一些零零總總的費用
一開始對方弟媳就感覺做足了準備,
說我們如果不付這筆費用、就會有什麼刑事責任balanala
而且,對方連醫師診斷書都還沒開出來,
看了對方的索討細項,很多內容其實根本不合理,
自費檢查相關診斷,請問合理嗎?
如果對方明明有舊傷,
趁著這次的事故一次完整大進廠維修(醫院做
跟此次不相關的醫療),這合理嗎?
我們可以等鑑定後再繼續跟對方談後續狀況嗎?
鑑定會有助於我們家的肇責釐清嗎?
還是說這場車禍、真的是算我們家問題嗎?
雖然我們這一場談到最後的結果是
給對方七萬,之後的事再看怎麼樣
想請大家給些意見或想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