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大姐好
去年底在某加油站出站後100公尺處被員警攔下,說未依標誌行走
https://i.imgur.com/nFK023t.jpg
但員警認為只能往右騎再到下個路口迴轉回來
如本人在加油站內穿越三角錐並未照出口標示走是犯哪條法規呢?加油站內已經屬於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了嗎?有的說有,有的說沒有?
因為在該加油道加油完遮蔽看不到相關標示,加完就往左去了,很多人都這樣
令人生氣的是員警以車道外的角度說明有標示
再來,我並未在道路上逆向向左走,是在站內等紅燈後直行
https://i.imgur.com/lmIoodx.jpg
還有拍在其他車道的告示牌,本車道並沒有
https://i.imgur.com/3591bQo.jpg
難不成我加完油還要去其他車道?
個人覺得員警理由有些許盲點,但相當堅持,我只是希望明白完整的錯誤,而不是為了危
險的理由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