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想請問在
二手版(forsale)和電子票券版(e-coupon)
「販售」7-11 openpoint app中,
得以app點數兌換的商品(見下圖)
https://i.imgur.com/PKktBqa.jpg
1.
賣家(我)是否對買家(ptt鄉民)仍有履行7日應予退貨退款的義務呢?
2.
該7-11app對於「app用戶」換不到貨之情況,
可打電話與客服聯繫,進行退點。
意即,
原本扣除app內點數換得商品的「兌換券」後,
仍可透過此「退點機制」,將該兌換券再換回app點數。
那現在問題是,
若ptt鄉民和我買了商品兌換券,
卻於超過7日後,
甚至是兌換截止日當晚說要退費
或
要我先找711客服退點,再對他退款
請問該請求是否依法有據呢?
可以退點這件事,
應該是7-11與用戶(我)的定型化契約,
而我和鄉民的買賣有嗎0.0
3.
是說如果我(app用戶)
有和711客服請求退點程序
而客服也受理答應退點的話,
「在法律上」,
我仍應該向鄉民退錢嗎?
感覺起來還是要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