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7-11 openpoint商品於二手版買賣問題

作者: aaaRengar (小白獅)   2020-02-19 16:07:35
各位先進好,
想請問在
二手版(forsale)和電子票券版(e-coupon)
「販售」7-11 openpoint app中,
得以app點數兌換的商品(見下圖)
https://i.imgur.com/PKktBqa.jpg
1.
賣家(我)是否對買家(ptt鄉民)仍有履行7日應予退貨退款的義務呢?
2.
該7-11app對於「app用戶」換不到貨之情況,
可打電話與客服聯繫,進行退點。
意即,
原本扣除app內點數換得商品的「兌換券」後,
仍可透過此「退點機制」,將該兌換券再換回app點數。
那現在問題是,
若ptt鄉民和我買了商品兌換券,
卻於超過7日後,
甚至是兌換截止日當晚說要退費

要我先找711客服退點,再對他退款
請問該請求是否依法有據呢?
可以退點這件事,
應該是7-11與用戶(我)的定型化契約,
而我和鄉民的買賣有嗎0.0
3.
是說如果我(app用戶)
有和711客服請求退點程序
而客服也受理答應退點的話,
「在法律上」,
我仍應該向鄉民退錢嗎?
感覺起來還是要齁@@?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2-19 16:20:00
你可以不退點也不退費。但是不能申請退點又不退費
作者: aaaRengar (小白獅)   2020-02-19 16:36:00
樓上下午好,明白了,以後就不跑退點程序了 浪費自己時間...(汗https://i.imgur.com/jV7oa7J.jpg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2-19 16:49:00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作者: aaaRengar (小白獅)   2020-02-19 16:55:00
https://i.imgur.com/2hpUkQl.jpg是說七日的計算,購買當天算始日嗎0.0?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20-02-20 02:13:00
過了七天也不代表你沒義務,別誤解消保法的意思了,商業經營請個法務比較實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2-20 15:58:00
簡單講就是,看你當初怎樣跟對方協議的原則上,在換到貨之前,你仍有履約責任在,你跟買家之間不是單純交付一張兌換券,跟對方收錢而已,你有權利跟客服退點,但你可以在扣除必要的手續費用後返還款項予買家手機打電話給客服,要錢的,花掉的時間成本,要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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