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daze: 如果肯認小三是醫療法所稱的關係人,那是有權製作之人,有權 04/23 22:37
: → daze: 製作之人即使文書內容不實也不能以偽造文書相繩。 04/23 22:38
: 請問『肯認』是由誰來決定呢?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Interpretation_Content.aspx?SOID=65562
衛生福利部 105.10.18. 衛部醫字第1051667240號 函
「
病人之關係人,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
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對病人負有保護義務之人,如監護人、少年保護官、
學校教職員、肇事駕駛人、軍警消防人員等。
」
「
病人與關係人間特別密切關係(如同居人、摯友等)之認定,
不以任何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如同性伴侶註記文件等)為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