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3 10:51:00首先呢,你要能夠找得到侵犯配偶權的人其次呢,還要能夠確認,對方是有"明確意圖"侵犯台端權利法律既然沒有規定性交易前,雙方要檢查彼此身分證配偶欄那,你要怎樣舉證對方明知其性交對象是有配偶的更何況,人家只是%%%,沒有涉入任何的感情啊.....配偶權可不是只有單純的性交而已.....沒有 精神層面的侵犯,法院會給判對方賠嗎???這次791已經很明確講到 "性自由" 是憲法權換言之,配偶怎能以單純的性行為,去告對方侵犯配偶權??配偶權 是 人格權法院可能判男方賠,但不一定會判第三人(賣春者)賠因為男方明知自己已婚,卻又叫雞來%%%,就是侵犯配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