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性交易是否侵害配偶權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20-06-03 01:50:50
不管是男生的吃魚喝茶
,還是女性的情慾按摩找牛郎
過去性出軌因為往往聚焦在刑法通姦罪
所以性交易的部分雖然配偶並不願意
但感覺很少有配偶因此被告 或是 民事求償
現在全部聚焦到民法
以侵害配偶權利為主
那性交易這一塊部分 會不會被開發
作為侵害配偶權的可能性呢
又如果會,那能不能據此離婚呢?
還有被交易方 因為社會習慣
比較沒有挑客人,或是檢查客人證件的權力
這樣一來,是否很容易被告呢?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6-03 02:24:00
長期固定同一對象的酒店小姐那種有被告的,偶爾街邊站壁被告的幾乎沒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3 10:51:00
首先呢,你要能夠找得到侵犯配偶權的人其次呢,還要能夠確認,對方是有"明確意圖"侵犯台端權利法律既然沒有規定性交易前,雙方要檢查彼此身分證配偶欄那,你要怎樣舉證對方明知其性交對象是有配偶的更何況,人家只是%%%,沒有涉入任何的感情啊.....配偶權可不是只有單純的性交而已.....沒有 精神層面的侵犯,法院會給判對方賠嗎???這次791已經很明確講到 "性自由" 是憲法權換言之,配偶怎能以單純的性行為,去告對方侵犯配偶權??配偶權 是 人格權法院可能判男方賠,但不一定會判第三人(賣春者)賠因為男方明知自己已婚,卻又叫雞來%%%,就是侵犯配偶權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6-03 17:09:00
找小姐 侵害配偶權的是男方吧 女方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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