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婦人說踢到腳架跌倒求償問題

作者: burnnie8510 (肜荻)   2020-06-02 12:20:04
各位好,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是在菜市場的攤販,上禮拜日5/31號東西收攤完自然就回家了,然後禮拜一6/1的時
候我爸媽接到對面麵店說,5/31大約晚上6點多左右
有一位婦人在我家攤位那跌倒,送醫檢查說腳斷了
現在就是婦人找里長會長警察,說要對我們提出求償,里長跟我們說這些雜物確實是不能
擺在這裡,但是因為菜市場的關係也就這樣,也擺了20幾年了,我家裡人是認為東西是死

人是活的,自己也要注意
我現在的問題是,婦人當天是一個人跌倒,對面麵店發現是因為婦人跌倒在呼叫,婦人是
說她踢到腳架跌倒的,所以要提出求償,但是當天沒有人能證明婦人跌倒是因為撞到我們
的腳架,附近也沒有監視器證明跌倒原因,那她能對我們提出求償嗎?
以下附上我家攤位照片,這是禮拜一市場的會長拍我們攤位的照片
https://i.imgur.com/RlNc32Y.jpg
https://i.imgur.com/ZhRjLPd.jpg
這是禮拜二6/2凌晨我們補貨後要擺攤的照片
https://i.imgur.com/uMOuiyS.jpg
https://i.imgur.com/RABrGav.jpg
照片中的腳架就是我們家的腳架,請問這樣婦人可以提出求償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6-02 12:45:00
要把東西擺凸出來 出問題了就得扛難道你家人只會想自己是死的 別人就必須活的嗎?死物不是自己跑到那個位置上,你家人如果是活的那就不該把東西放在那...台灣的特色就是平常不管 出事才開始追究責任...擺了20幾年 也就違法了20幾年,都沒被罰已經賺到了如果你自己都判定證據不成立的話 當然就不成立摟這種事其實不單純是證據問題,要是對方求償不多就認賠比較好不然要是三天兩頭來店裡鬧,之後跑幾次調解庭 偵查庭你們有時間跟對方玩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06-02 14:40:00
你也可以自己去別的攤商那裡把腳搞斷來「製造」意外啊人家都摔斷腿還要說是「製造」意外兩三萬?腿骨沒有這麼便宜啦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6-02 15:39:00
不只賠錢 還要進去關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2 16:18:00
建議妳們好好處理,不然這條路可能會被妳們這家搞垮一個鬧到公所或市場管理處,到時候直接下達通通取締拆除妳們這一大片違規占用,通通直接拆光光,警察有空就來取締很明顯那個紅色腳架就突出在路切齊,很容易絆到別人...妳們可以繼續耍賴,就像妳們可以誣指對方是貪財或者是其實是踢到別人的跌倒,然後賴到妳們家但我相信,九成九看到你第二張這樣的路霸擺腳架法不會有人懷疑是踢到別人店面的若你知道對方就是在地人,跟你毫無嫌隙,為何要想誣陷你家還是跟你講老話一句, 好好處理假如你們覺得還要提出證明才能求償,那.....報警拆了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02 16:24:00
被車撞記得自己說過的話:車是死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2 16:25:00
等其他攤商全部幹較你家,看你家怎樣在當地繼續做生意...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02 16:25:00
人是活的,沒閃開要自認倒楣不長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2 16:26:00
政府劃道路紅線,就是保障人民用路權,不是讓妳們營利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02 16:26:00
你們擺攤違法在先不說,就算沒違法合法攤位即使有人白目不張眼因而摔倒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02 16:27:00
你們仍有過失責任,除非有醒目提醒標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6-02 16:27:00
乾脆上網直播自己把自己腳親自打斷,然後讓大家斗內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06-02 16:28:00
對方要舉證是你們攤位使他受傷你們要舉證對方不是因攤位或故意受傷誰能舉證就誰說了算,不能舉證就喊價我若是對方家屬,天天檢舉你們到賠錢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賠一賠比較省或你們有自信不會被開罰、想收集罰單甚或名下沒財產爛命一條死不繳跟他拼檢舉開罰爽到的是國家,他們仍可求償有年紀的婦人除非是中國人種民情風俗價值觀與邏輯不是我們能理解否則不會摔斷腳骨折來當碰瓷手段復健路漫長,身體差的可能活不久台灣有健保,一筆醫藥費才多少?走訴訟,除非你們非常確定能免責類似我告撞我的駕駛,原本只是小額時間拉長,能蒐證存證的都要討大部分人未必有受傷和解經驗對方開價未必算高,有後續復建支出親友車禍被撞和解的,能攤平沒幾個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0-06-02 17:32:00
檢舉開罰爽到的是國家 若不繳罰單 就有可能被行政執行署執行 像樓上的酒駕哥就很有經驗 他曾經收到行政執行署的執行公文 這方面的事情可以問他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20-06-06 15:47:00
看誰能舉證阿,不然法院就是叫你們兩造和一和,他好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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