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今天開完調解庭了並達成和解,
但依然有些疑問......
懇請不吝解惑供下次參考。
謝謝!
1. 精神慰撫金:我主張約1500的精神慰撫金,原因是1)事發路段為生活必經之地被撞後
有心理陰影。2)肇事者態度惡劣。
但調解委員直接說人沒受傷就沒有精神慰撫金。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我以為人受傷應該是醫療單據實支實付的問題?受傷程度只是慰撫金金額的考量因素?
2. 折舊:肇事者對機車車損估價單提出折舊,調解委員先扣除2成工錢,剩餘材料費以車
齡五年折舊計算殘值剩兩成。
請問折舊有什麼破解方法嗎?或是可以主張什麼或注意什麼呢?
3. 請問有什麼道路交通規則課程可以要求肇事者參加,作為和解條件之一嗎?
4. 請問法院調解委員對訴訟具有影響力嗎?
一點感想,
法院調解依舊滿滿搓湯圓感。
調解委員算出1000多的金額後,加到1500作為建議和解今晚,並一再強調這案件那麼小,
且即使訴訟,法官對於撫慰金跟折舊也是這樣算,身為調解聲請人,我只感受到滿滿的暗
示,暗示我1500就是最佳解了最好懂事一點和解。
更別提勸說肇事者時還說出「你大人有大量、男生不要跟女生計較」這種話。
到後來其實我覺得憋悶又憤怒,
已經不太想再爭執什麼了。
到頭來肇事者只要付錢就好,
他毫無歉意,
我也不覺得他會因此就從今以後遵守交通規則。
對這種案件,
司法到底可以提供什麼矯正效果呢?
※ 引述《wooin16 (wooin)》之銘言:
: 大家好~
: 以下文長~
: 我遇到小車禍,目前打算聲請法院調解,有些問題想請教專業意見,謝謝!
: 車禍背景:
: 我騎機車,在最右側車道(標線為右轉及直行)欲前往待轉區。
: 對方駕駛自小客車,在我左側車道(標線直行)欲右轉,撞到我左前方致機車右側著地
。
: 雙方都沒有受傷。
: 依據警方事故初判表,對方違規右轉,我無肇事原因。
: 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對方說肇責7:3,要求我也要負擔他修車費用......
: 我打算聲請法院調解,想請問:
: 1、車禍發生當下,雙方說好我再自行找車行評估機車維修費用。10天後我提供估價單
,
: 金額近3000元。對方質疑我把舊傷一起算進來,但我的維修項目中,兩項有警方現場照
片
: 顯示車損,另外兩項雖無照片,對方line對話曾同意支付。
: 現在問題是,我還真的無法證明估價單上的車損都是本次事故造成(雖然我確定真的是
..
: .
: ...
: 我是覺得,對方車禍當既然也同意我再自行找車行,而沒有要求立刻找車行處理,到我
提
: 供估價單的期間,也不曾聯絡我,那他事後就不該再質疑我浮報舊傷。
: 但對方如果硬要說我也無從辯駁啊......
: 還是說有警方照片+對方同意就夠了呢?
: 2、我目前育嬰留停,寶寶未滿6個月,家中無後援,所以調解當天先生必須請假在家顧
小
: 孩。請問可以請求先生請假時間的薪資嗎?還是只能用我的薪資計算呢?
: 我想到對方可能質疑我先生請假的必要性,但我只能證明我育嬰留停中,確實無法證明
無
: 後援......還是實務上會覺得既然我目前非在職就沒有薪資,而先生需要請假也與車禍
無
: 關
: ,所以無法請求賠償任何薪資呢?
: 3、我只知道對方的姓名、手機、車號,身分證字號和戶籍地址,可以直接在調解聲請
書
: 上請法院函請電信業者提供該手機門號之申請人年籍資料嗎?或者我有其他查詢方式嗎
?
: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