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問題

作者: a7533258 (SGoiNa)   2020-08-10 22:40:54
各位法律高人們,
小弟最近與未婚妻下訂金簽約買房,
有簽一條合約是貸款不足總價75成得以解約,
當初簽約有口頭告知(但沒寫在合約上,只有本票有我的簽名),會以未婚妻名字買房(
簽約人名字是她), 但貸款人是我。
可是要申請聯徵時,銀行行員表明要我們登記後才能做聯徵,
礙於家人傳統觀念,沒辦法登記結婚,現在只好用未婚妻名字去做聯徵,
但聯徵後發現未婚妻財力貸不到總價75成,
我們現在想解約,
可是屋主現在不想解約原因是因為當初簽約口頭告知是小弟我本人出貸款,
現在卻變成用我未婚妻名義貸款,
如果最後要打官司的話,是對我們比較不利嗎?
請板上法律高人們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8-10 23:50:00
舉證當初對方有同意..不過貸不到75成跟財力關係比較小..跟抵押物關係比較大你們的合約價不等於銀行鑑價..有可能你們買1000萬想貸750..但是銀行鑑價是900..8成也只有720萬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8-11 00:10:00
房屋本身貸不到75成吧?跟申請人的收入什麼的比較無關(銀行會幫你處理收入審核)推一樓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08-11 00:56:00
現在結婚不登記結婚還能結?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08-11 01:28:00
大概就是要先宴客才能登記...不知道從國外哪邊學來的傳統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08-11 12:15:00
房貸除了擔保品價值 也看還款能力 750本息20年攤還一個月約37500 如果身份是單身 薪資水平不足有機會被核駁 但你可以考慮多找幾家銀行私人銀行判別方式比較靈活 但也是能理解銀行一定要等級才能算進收入的原因就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11 12:28:00
簽約是你,履約人是你,你故意拿未婚妻名字去讓聯徵不成立那是你的問題,不是屋主要幫你擔的問題除非你一開始契約有聯名寫上這一塊,否則不足以對抗但照你寫的,實際簽約人是未婚妻,那對方上法院告也是告未婚妻,至於口頭.....看你啦,你要事後否認,也是你的選擇你可以重新打契約,然後用你的名義再跑一次貸款聯徵房子你要怎樣過戶給配偶,那也是你的自由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08-11 21:30:00
你當連帶保證人也不行的嗎?你這種購買不動產的處理方式非常不好,建議事先付費向有經驗的專業人士諮詢比較好。
作者: LONERSAVE (最愛菇醬寶貝)   2020-08-12 17:44:00
為什麼不行登記結婚?登記結婚又不用雙方父母到場,而且登記跟儀式兩者又不衝突..應該是你想要反悔、說話不算話的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8-13 09:22:00
家內如有人過世,對年前不能登記
作者: LONERSAVE (最愛菇醬寶貝)   2020-08-13 21:13:00
不是百日內登記,錯過百日就要等對年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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