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主觀過失與不法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0-10-17 05:15:54
請問主觀的過失和主觀的不法所指的是? 用主觀的過失和不法,
暗示了有客觀的過失和不法。他們之間有甚麼差異? 這差異對於
實務判決會有怎樣影響?
作者: CKYww (CKY)   2020-10-17 10:03:00
主觀不法指的是故意和過失 客觀不法是行為主體 客體 行為本身 行為情狀等等故意過失不會在客觀 因為單純用客觀狀態不可能判斷出故意過失過失客觀化是用在民法的過失責任 將過失的概念用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等等建立一個客觀的標準我前面說的是刑法罪名成立的構成要件 不太一樣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0-10-17 14:40:00
主觀就是"知"與"欲"啊
作者: qw12mo (大頭蛋)   2020-10-17 19:56:00
客觀判斷的過失,我記得是客觀歸責理論衍生而來的,只要行為人所製造法所不容許的風險,實現於構成要件效力範圍之內,就推定有過失,在主觀上再判斷有沒有故意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0-10-19 08:46:00
法律很多時候用到「社會通念」,是指從一般理性法律門外漢角度觀察,而非法官群。另外,在古典犯罪理論裡,罪責中的不法意識屬於主觀構成要件要素,與現今多數說三階層內涵不同。兩個體系擺在一起看會容易讓你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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