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是一個沒有過任何交往經驗且因為宗教關係不能發生婚前性行為的男性,最近跟一個
大我9歲的已婚姊姊(沒有小孩)走的很近,但連牽手都沒有,因為我怕小弟弟會ㄍㄧㄥ
不住。
她跟我說她:「跟她老公關係不好所以分居,女生在中部,男生在南部。」
我的法律系的朋友說可以追且不會有任何法律問題,只要管好自己的小弟弟即可。
請問一下是真的嗎? 還是他在唬爛我?
提供答案者給100P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23 17:03:00因為宗教關係?? 嗯....八卦板前陣子才一篇而已...兩人因為宗教聚會認識而成為情侶,對...宗教說不能婚前%然後有天女的說...肚子大了,男的就在想....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0-11-23 17:15:00凡事總有因果,怎麼來怎麼去還有機會享受仙人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23 17:19:00都還會去婆家,你確定哪天不會出事???
刑事部分:通姦罪已除罪化,不再論述。民事部分:侵害他人之配偶權,他人得向加害人,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第195條第1項及同條第3項,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慰撫金)。
侵害他人之配偶權,未必要到通姦程度,是否破壞他人家庭之圓滿,由法官依個案審查判斷。
耶穌叫我跟你說,你做愛後拿錢給她,那就跟嫖妓女一樣,基督教嫖妓是okder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23 17:39:00誰規定只能拿錢給對方? 跟對方收錢也行.......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0-11-23 18:06:00你那個法律系的朋友肯定沒有實務經驗。現在通姦已除罪刑事就不說了,而民事可從來沒有要有性行為才需要賠償。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20-11-23 20:21:00都分居了只是往來較密也不可能賠償吧?
作者:
Jarerns (大嘴吃八方)
2020-11-24 06:53:00本票準備好就可以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24 10:44:00不過,還是侷限在客觀上......
對方還是已婚婦女,性行為注意以外還是要注意肢體言行喔, 某些場合不要去就不要去, 配偶權界線才麻煩.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0-11-24 17:00:00耶穌教雖然有很多限制說不能婚前性行為 不能被打一巴掌不能離婚 不能怎樣怎樣的但是還有個最終大絕: 只要懺悔,耶穌都會寬恕你的
作者:
rockido (123)
2020-11-24 17:36:00配偶權的紅線是法院決定的 承擔得起就玩 承擔不起就別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11-24 18:04:00阿就用$$可以搞定的都是小事啦....
破壞夫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即是使他人之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受到損害,不以發生性行為為限。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0-12-21 05:12:00100p是瞧不起誰?我麥當勞報報都100p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