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說超商取貨約2-3天會到貨 結果五天半
才來但這東西要送人 時效性過了 當時蝦皮購
物上第五天我按取消退貨 我第一次退貨不知
道流程 賣家回我說幹嘛退貨 不要領就好 取消
後就讓物品時間到送回去 結果領的時間過了
寄回去 賣家傳訊來說說要賠運費+人力 100元 還
壓日期 否則支付命令 帳號+姓名給了我說期限內
匯錢並拍照傳來 這一百塊說真的還好是可以付
但這文字跟先前對話有點不爽 如果我不付錢真
的被告 會有案底在身或者以後沒辦法申請良民
證嗎?還有請教法律大神 支付命令是這樣用嗎?
圖片:
https://imgur.com/a/NOT9Hj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