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一下各位
因為暑假期間在台灣,販售一個二手商品1000元給網友,對方匯款10000進來,然後跟我說
手殘誤多按一個0,要我退回9000,我確實收到10000元,所以不疑有他就轉9000到他提供的
帳戶,沒想到遇到三角詐騙,現在收到地檢署傳票,我是被告,問題是我在國外讀書,要後
年才會回台,有將在學證明與護照還有寫一篇完整過程跟請假理由請家人送去地檢署,但地
檢署則來電告知,案子不可能等我到後年,會發拘提,拘提不到就通緝,等我下飛機入境就
會直接上銬帶走。
但我上網查了一下,通緝的條件:
經合法傳喚,且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而拘提未獲時,始得發布通緝。
我是有正當理由,況且我也是受害者,也有請假,請問這樣一樣會被通緝嗎?
請假可以不准 你沒有寒暑假可以回台?誰知道你後年會不會回來啊...至於你是不是受害者 不去調查檢察官怎麼會知道呢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1-20 03:36:00你有正當理由,但是能否請假的決定權在檢察官。
作者:
zimt (EMU100)
2021-01-20 08:35:00請假,同時寫答辯狀,盡量附上有利的證據寄到地檢署,檢察官如果認為有理,有可能再沒有傳喚被告的情況下不起訴。
這種事情愈來愈多,拍賣要小心,最好面交,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當場檢查貨物,並有書面買賣契約及確認物品沒問題。
作者:
dan512215 (人文主義研究中心的打雜~)
2021-01-20 15:33:00問承辦書記或檢察官能不能線上偵查詢問 然後你盡量提供資料吧
作者: sl696369317 2021-01-21 02:33:00
因為疫情關係,今年暑假不打算回台灣,一方面機票貴又不好買,回台灣又要隔離,且飛機上中標的機率高
作者:
rty4455 (凱)
2021-01-22 19:29:00你的身分就是嫌疑人 有沒有罪也要走過流程 通緝也只是法定的流程 該到案就該到案 真的最差就是下飛機直送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