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設定的部分有兩個可能很多人
都會有的疑問
https://bit.ly/2MhBf4v
1.如果要採分別財產制,我看法院是說
要結婚了才能去法院設定
那不是有一點怪?如果結婚後另一方反
悔不就GG了?
還是可以用合約在婚前訂定也一樣會有
效?
2.
法院分別財產設定時要附上財產清冊 如果分別財產的目的是隱藏部分資產, 還要寫清冊不就暴露出來?
另外這清冊你不寫完整,例如指揭露部 分,除非法院去查,不然理論上也無從 得知真假吧?
假設可以只寫部分( 甚至不寫),那之後
會有什麼影響?
以上假設是在結婚前、婚姻一開始想設 定,而不是結婚到一半要改設定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