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xm100746 (默認久久)》之銘言:
:
: 連基本駕照都沒有的人,為什麼可以上路!?
邏輯很糟糕無照上路 就是罰無照部分
路權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
:
: 發生事故還可享有權利論肇責,甚至不用負責??
事故肇因不是他的話要負什麼責?
腳踏車不可以上快車道/人行道 所以沒有路權
然後在斑馬線的腳踏車就可以撞死?
:
: 真是只有優質台灣,才能訂定 如此荒謬的規範來保障用路人
你可以去找看看哪一個國家路權規定是看駕駛人有無駕照的
:
: 看來 有照的都是笨蛋 ,無照只是小事而已。
:
: 反正無照只要選對方法就可以輕輕鬆鬆要理賠
:
: 想換車,想要理賠?
:
: 那就找輛轉彎車,直直衝撞它。
你可以試試看啊..
就算你現在有照你只要違規被吊扣期間就是無照駕駛
:
: 不管撞前撞後,台灣法規都會說: 雖然你無照,可是你直行,你贏了
直行超速還是有肇責
不知道是護航"違規"駕駛肇事比較糟糕
還是認為發生事故以造成事故原因來論責比較糟糕...
不知道是不是又是一個
主張車道綠燈看到斑馬線上有人違規就撞上去
行人死了活該的駕駛無責的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58.20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6521909.A.D22.html
: → kaky: 執照跟路權本來就沒關係... 03/24 03:33
: → kaky: 有執照車難到遇到紅燈比無照方綠燈有較高路權 03/24 03:34
: → fxm100746: 無照就不該上路啊,憑什麼違規在先。還可享有一樣的路 03/24 07:56
: → fxm100746: 權,這根本荒謬 03/24 07:56
: → maniaque: 那.....有照就可以違規膩??? 03/24 07:58
: → maniaque: 啊不就一樣的道理?? 03/24 07:58
: → maniaque: 要是你不能認可無照開車上路要受罰 03/24 07:58
: → maniaque: 那應該認可有照也不該違規 03/24 07:58
: → maniaque: 有照違規應該罰更重啊....... 03/24 07:59
: → maniaque: 無照還可以辯稱 "阿我都沒念過" 03/24 07:59
: → maniaque: 有照要怎樣辯稱 "我都沒念過啊" 03/24 07:59
: → maniaque: 會不會自己打自己臉,打更重??? 03/24 08:00
: → maniaque: 有照又不是違規的免死金牌 03/24 08:00
: → maniaque: 照邏輯來講,有照違規應該要罰更重,因為你是合格駕駛 03/24 08:01
: → maniaque: 就跟法院對於格鬥運動選手用技能傷人甚至殺人,判更重歐 03/24 08:02
: → fxm100746: 無照不知道自己不可以上路喔? 按你的邏輯 ,無照只要 03/24 08:18
: → fxm100746: 一句我沒念過啊,就可以跟有照的人有一樣的行使權。 這 03/24 08:18
: → fxm100746: 樣是在危害誰? 只有台灣才在讓無照的人可以招搖的路上 03/24 08:18
: → fxm100746: 搖擺,還有權利可以論對錯吧 03/24 08:18
: → fxm100746: 無照不能上路 這種基本認知都有問題的人,用走路的吧! 03/24 08:23
: → fxm100746: 無照還可在路上騎車、開車,發生事故造成別人困擾,還 03/24 08:39
: → fxm100746: 可以論肇責,根本幽默 03/24 08:39
: → maniaque: 試問大大一個問題 03/24 08:45
: → maniaque: 你認為 "知法犯法" 跟 "不知者無罪" 這兩句,合不合道理? 03/24 08:45
: → fxm100746: 無照硬要上路,就要有能力承擔風險啊。不然大家幹嘛遵 03/24 08:54
: → fxm100746: 守交通規則,為了可以合法開車上路,而去考照。無照上 03/24 08:54
: → fxm100746: 路的人,是基本常識都有問題,別用不知者無罪來合理化 03/24 08:54
: → fxm100746: 行為 03/24 08:54
: → fxm100746: 在台無照駕駛根本是知法犯法吧 03/24 08:59
: → fxm100746: 台灣對無照駕駛的罰責有多輕 你可以先去查一下 03/24 09:12
: → KKyosuke: 無照又不表示這次開車一定有問題 全世界都是這樣規定 03/24 10:51
: → KKyosuke: 車禍就是檢視誰開車有錯 不是檢視誰有照... 03/24 10:53
: 推 leptoneta: 台灣法律有"不知者無罪"這件事? 03/24 12:31
: → mathtsai: 一般道理而言,無照車不是根本不該出現在路上嗎? 03/24 14:11
: 推 flyiii: 車禍的肇事原因跟有沒有駕照本來就無關 03/24 14:53
: → fxm100746: 無照駕駛就違規在先了啊,為何還可享有不用負責任的機 03/24 15:22
: → fxm100746: 會。無照駕駛的人連走都不會就想飛欸,這種規定難道好 03/24 15:22
: → fxm100746: 棒? 03/24 15:22
: → kaky: 照你這樣說有駕照還違規不就更惡性重大明知還違法XDDD 03/24 15:31
: → kaky: 無知的人違法可惡,可是知法還違法的人無敵? XD 03/24 15:32
: → fxm100746: 有照的人是接受規範,遵行法規,按正常程序取得可在道 03/24 15:54
: → fxm100746: 路上行駛的權利。無照的才是自認無敵,藐視規範,連基 03/24 15:54
: → fxm100746: 本無照不該上路的認知都有障礙。這樣不懂得尊重他人之 03/24 15:54
: → fxm100746: 生命安全的,憑什麼再那邊討路權? 03/24 15:54
: → kaky: 無照的人上違反的是行政規則 發生事故違反的是刑事規則 03/24 16:10
: → kaky: 行政規則就沒有無照就喪失路權 所以有照並沒有比較大 03/24 16:11
: → kaky: 到底是誰無知? 其實照這樣說來 無知的人上來跟人家叫囂什麼 03/24 16:12
: 推 taoist9999: 哈哈哈!我以前也是對方是無照駕駛的車禍受害人…… 03/24 16:12
: → taoist9999: XD 03/24 16:12
: → kaky: 真的是可以援邏輯送你... XDDD 03/24 16:12
: → taoist9999: 乖乖照遊戲規則玩。 03/24 16:13
: 推 iscu: 你在哪個國家就遵守哪個國家的法令 03/24 16:48
: → iscu: 如果你覺得這法令不行,要嘛想辦法改變它 不然後就移民美國 03/24 16:49
: → iscu: 吧。 美國是認為無照的根本就不該上路,不上路就不會發生事 03/24 16:49
: → iscu: 故。 03/24 16:49
: → iscu: 在台灣大概要再多來幾次無照撞死人,然後死的還最好要有感人 03/24 16:55
: → iscu: 的故事或尊貴身分能夠引起社會公憤。在這個氛圍下才有機會慢 03/24 16:55
: → iscu: 慢改變這個陋習,不然長久以來大家都違規慣了,也習慣這種鬼 03/24 16:55
: → iscu: 事。你沒看你發文還有一堆人出來反駁 就是他們也被現狀妥協 03/24 16:55
: → fxm100746: 喔 所以無照駕駛在台灣是要讓大家安心上路的?幫無照仔 03/24 16:57
: → fxm100746: 護航 是要表示什麼?無照就去低調騎腳踏車啦,這種鬼規 03/24 16:57
: → fxm100746: 範不修,是要養出多少低能 03/24 16:57
: 推 iscu: 想問一下原po. 在路上看到明顯未滿18或者認識的仇人 知道他 03/24 17:02
: → iscu: 無照,你是不是覺得這時候有人故意撞過去還可以主張對方無照 03/24 17:03
: → iscu: 所以自己無罪;依你堅持的道理應該是這樣對吧 03/24 17:03
: 推 mathtsai: 原po想說的是無照根本不該上路吧 03/24 17:46
: → fxm100746: 蓄意衝撞他人,當然不能無罪。可能討論的離題了,但本 03/24 17:50
: → fxm100746: 意,覺得不合理的地方是台灣的交通規則對無照者在路上 03/24 17:50
: → fxm100746: 與人發生交通事故,卻可以有一樣的路權,最後甚至可不 03/24 17:50
: → fxm100746: 用付任何肇事責任而感到不合理。 我找了資料,幾年前 03/24 17:50
: → fxm100746: 還有看事故發生的車體是前面擦撞還是後面擦撞,而去判 03/24 17:50
: → fxm100746: 斷肇責比例。 但現在不管你車體側後門是否已被無照摩 03/24 17:50
: → fxm100746: 托撞的稀巴爛了,台灣法規上就通通都是該死轉彎車的責 03/24 17:50
: → fxm100746: 任,被無照未成年衝撞真的爆幹雖小。但台灣的交通法規 03/24 17:50
: → fxm100746: 怎麼修,偏偏對無照的人這塊還是很寬容 03/24 17:50
: → iscu: 你搞錯了, 之前是轉彎動作完成一半就有路權 03/24 18:02
: → iscu: 所以常有人講 頭先伸出去就贏了, 大概在十年前這個被改掉 03/24 18:03
: → fxm100746: 嗯嗯是的。撞擊點在後半部,車體已過彎。但現在不理你 03/24 18:09
: → fxm100746: 是否過彎,只要你是轉彎車 ,路權就不是你的。 可悲的 03/24 18:09
: → fxm100746: 是直行車是無照青少年 03/24 18:09
: → mathtsai: 我也同樣有疑問 為什麼不規定"無照就無路權"? 03/24 18:12
: → fxm100746: 總之,無照無需負責任,全贏。 交通法規應該把這點明確 03/24 18:17
: → fxm100746: 的寫出來,剛好教育大家想要得到理賠,就找個無照仔衝 03/24 18:17
: → fxm100746: 撞轉彎車就可以了 03/24 18:17
: → fxm100746: 破法規,還有人覺得香。最好自己遇到無照低能,還能繼 03/24 18:35
: → fxm100746: 續護航他只是個無知的孩子,也要有路權啊~ 03/24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