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kskorea (大陸是臺ç£çš„)
2021-05-04 23:28:41※ 引述《fkskorea (大陸是臺灣的)》之銘言:
: 大家好
: 昨日我委任的律師告訴我說他在我的案子(民事)開庭日那天因為有別的案件(
: 高等法院的刑事庭)要開庭,所以請別位律師來代替他出庭,還說那位律師對我
: 案件的內容都蠻了解的,請問我原本委任的律師這樣做是OK的嗎?這是律師界的
: 常見做法嗎?我比較擔心的是那位別的律師對我的案子他不熟悉,會影響我的權利。
: 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