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4 08:39:04
被告在警訊筆錄,檢察庭,法庭上說謊沒有偽證罪的問題,但這三種公務員如果把被告說
謊的話記錄在他們的工作日誌裡,是否被告因此會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呢?
謝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5-04 09:06:00
哪裡「不實」了?這些紀錄只表示被告確實有說這些話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5-04 09:09:00
這個帳號都問一些神奇的問題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4 09:47:00
被告說不符合事實的話啊。被告這種神奇的問題之前也有人問過。https://i.imgur.com/zgagDcf.jpg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5-04 10:01:00
就算觸法,也應該是刑法第213條,而非第214條。等等我看錯內文,上面我的推文請忽略。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1-05-04 10:52:00
所以現在回答的時候要多想想
作者: ultratimes   2021-05-04 11:59:00
算,只是實務上很神奇的觀念滾動式的把他變不算實務上認為所記載事項若公務員有義務查詢真偽就不算只能照實登記,而無查明義務而使之登載不實才算實務滾動式解釋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4 12:15:00
嗯,謊言本來就是「不實」。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5-04 12:40:00
依73台上1710的意旨,應該不會構成刑法第214條。
作者: ultratimes   2021-05-04 13:15:00
73台上1710就是標準的滾動解釋
作者: joker7788996 (喬克七八九六)   2021-05-04 16:23:00
因為是以「該公務員有無實質審查義務」為判定,故在你的例子中,被告縱在法庭上虛偽陳述,而這些公務員至少都有「查明被告所言是否屬實」的責任,故應不構成不然每個被告在法庭上都要完全誠實的陳述,即便是對己不利的內容也要誠實說出來,您覺得可能嗎?
作者: DaveLu (Dave)   2021-05-04 17:21:00
光是問車禍發生時間幾點幾分,車速幾公里,有多少人有把握一個數字都沒錯?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05-05 00:34:00
被告如果都說真話,還要法院幹嘛,派台電腦省錢又快速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5-05 04:45:00
請問j大,無實質審查義務的事情像是什麼?
作者: ultratimes   2021-05-13 15:03:00
你說的車禍幾點幾分如果有誤差 基本上也列為過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又沒有要罰過失 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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