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nLi (IanLi)
2021-07-03 19:40:08※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在此請看板相關使用者積極參與看板的事物,若有遺漏歡迎隨
: 時提醒,也對您的退出表示表示抱歉。
: 就看板上原則上是期望看板的積極使用者,在有了實際參與的
: 經驗後,為了讓看板更好而願意投入進行管理。而之前自薦連
: 署而上任的前板主,紛爭發生時有許多聲音表示對其民意基礎
: 而相關的討論。
: 在此通知現有板友在小組進行自薦,達到達複數候選人後,達
: 成良性競爭的啟動,請有志之士進行自薦。
: 若有任何疑問或對板主的期待也請推文討論,謝謝。
小組收到板友samallan申請 LAW板板主的聯署申請,也請其他有
意願的板友到小組申請,若兩週內達到複數人進行申請,將在本
板啟動板主選舉機制,若滿一個月依然只有板友samallan申請,
將維持採用聯署產生板主的機制。
文章代碼(AID): #1WtgOr89 (Law-Service)
[申請] 連署新增LAW板板主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25204277.A.209.html
請在這期間充分理解板主自薦人或是參選人,形成良好溝通的基
礎,避免重演之前板主與板友間的衝突與抱怨。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1/07/03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03 21:30:00沒有板主反而更符合言論自由會更好的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7-03 22:31:001樓,我一點也不這麼認為…德國威瑪共和政權的崩潰殷鑑不遠。尤其這裡是專業的法律板,不少板友會上來尋求法律諮詢,板上給出的建議更應於法有據、謹言慎行。毫無限制的發言(例如嘲弄或指責發文者,或反問一些無關爭點的私人問題),甚至給予一些顯然與現行規範、實務運作相悖的建議,不僅害了板友又斲傷一般人民對法律的信賴。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03 23:11:00那也要板主自己的修為是真正懂得言論自由的人才有資格擔任但目前仲觀台灣所有人,都沒有人真懂得言論自由到底是什麼尤其PTT的每個板主的人際關係都很糟糕,這種人是不會懂得懂得言論自由的人的人際關係都是頂尖的,這對台灣人太難了也就是代表台灣人都不懂言論自由,所以沒有人適合當板主的這大概就是我對台灣人整體印象的評價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7-04 00:35:00我覺得平常跳最歡的那幾個一定會特別反對有版主大家本來也都覺得不需要版主,不過有些人太不像樣了
就是有1樓這種人所以我才覺得需要版主,不要讓一堆法盲打著言論自由在版上亂噴淦話對法律不了解沒什麼問題,問題是明明就不了解就不要亂教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04 01:36:00大多律師不懂法律了,社會需要強制淘汰這些學藝不精的律師
推jenoren大及tommy134075大我猜某J和某m大概會覺得不需要板主吧 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7-04 19:45:00樓上二人組學有專精,請快去救援 taipoo鄉民,謝謝不救就是承認自己是XX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壓媽摸豆)
2021-07-05 11:49:00小組長要不要解釋為什麼前面兩個參選人報名都無作為?還有為何這次單個參選人就可以以聯署通過的方式?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7-05 12:01:00沒有其他人有意願就連署通過,有其他人報名就投票。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壓媽摸豆)
2021-07-05 16:44:00笑死 那之前幾個報名者怎麼沒有聯署 就這樣擺著爛?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7-05 16:47:00聽別人解釋也能笑死?你的人生是有多坎坷?
作者:
IanLi (IanLi)
2021-07-05 21:02:00若有意願或改變想法依然歡迎報名,另外小組可決定如何產生另外單純連署產生的種種紛爭也強調複數人選的重要性所以有任何建議或有意願也請參加,感謝各位的熱心與關心
作者:
PowerPro (阿哩嘎斗壓媽摸豆)
2021-07-06 07:31:00啊 原來你解釋了什麼嗎? 連簡單兩個句子都看不懂 想必你的人生更坎坷吧? 好好享受最後沒板主的時光吧 亂源所以小組長是承認有黑箱作業了嗎? 還是單純行政怠惰?憑什麼一樣的規則下 讓兩個參選人等一年不連署?參選資格也是你訂的不是?
作者:
IanLi (IanLi)
2021-07-06 12:50:00之前的若有意願依然可以再來申請,另外若認爲現在訂下落日期限不好,依然可以持續等待複數人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