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父親於2017年過世 由於種種原因所以耽誤了拋棄繼承的時效 所以我和妹妹限定繼承父親
的遺產(債務)
並於當年有向法院提出財產清冊處理債務
父親名下不值錢的房產和土地也確實被法拍後將全部金額償還給債權人(當然是不夠還..
但我於今年七月份又收到這份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 . 就書面說明 是否是針對父親的勞保
退休金進行扣押呢?由於我們未收到任何一筆勞退金.為何要由我們去償還呢?是否該提
出異議聲請?以及這封信為何?
謝謝各位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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