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停車場很多是柵欄管制
柵欄的機制是 車輛經過後->駕駛取票or車牌辨識 然後柵欄升起來讓車通過
一旦車輛通過就會放下
然後下一輛車不可以尾隨通過,一定要再次取票或車牌辨識
但是咧,就是有個白X的行人,在車輛通過後,尾隨車輛通過然後被放下的柵欄打到
並且說要提告停車場業者
民事和刑事方面,停車場業者有責任的可能性?
然後話鋒一轉,這個白X的行人,忽然想連前面的車輛一起來告
認為是前面的車輛通過引發柵欄放下,才會放下擊中他
如果這樣被告,駕駛有無脫罪的可能?還是反告誣告?
或是刑事沒事,民事還是要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