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車禍案件法院判我還起訴處分
因為我有肇事逃逸的事實,雖然返回現場,也有和解再加上監理站的影像照片說明我是次
要因素在這場車禍裡面
我應該重新爭取吊銷駕照縮短的時間嗎?雖然明天就要去執行了,但判決書裡面他說有和
解的過程並履行完畢也同意我還起訴處分還有一份和解書,再加上返回現場犯罪情節尚非
嚴重的次要主因,明天執行的過程中應該重新爭取縮短吊銷駕照的時間嗎?處分書有拿到
了就是吊銷駕照三年處分罰鍰6000元
所以上面的次要因素,和解書,犯罪情節尚非嚴重,和解書成立等等等等的因素之下,可
以跟他們說在考量一下說短吊銷駕照的時間嗎?還是說你的坦承不諱就不應該再有所要求
了或者請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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