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解釋函比作業規範還嚴格?

作者: andywu322 ( )   2021-08-17 15:12:21
由於本人非法律系出身,提問若有不清或不合邏輯處還請包涵
最近遇到一件地方政府向中央請示的函復結果
是地方針對「作業須知」的內容去請示
但是得到的結果讓我覺得有點矛盾
大概就是作業須知說:OO條件下,可以採用某做法。
但中央函復的結果是:OO條件下,還必須提出OO證明文件,才可以採用某做法。
這樣是不是有解釋函超越作業規範的問題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17 15:30:00
雖然沒有看到原文 但我猜你的"可以"是"得"吧?"得"跟"應"不一樣 "應"的話就是OO條件下一定要XX"得"的話就是還有判斷或審核的餘地 而函覆的結果就是必須提出OO證明文件才會採用XX做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8-17 19:47:00
"可以"="得" 也就是 "沒一定"這不外就是底下業務單位不敢隨便編,就上函去請示於是上面就解釋 提出這OO證明文件後,才編定這個用地別這樣就不會有抓去關或者是被檢舉圖利的風險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18 01:14:00
看公務員的素質決定,如果太會推卸責任的人都會要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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