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非法律系的,請求各位前輩協助解答,感謝各位~~~
問題:
假設投資客A找人頭B做登記人買500萬的房子,頭期款由A出100萬,由登記人B向銀行貸款8成共400萬,說好房貸由A繳納,假如發生A私下將房子偷過戶給A自己,然後不繳房貸,導致房子被銀行法拍300萬賣出,請問結果狀況??
狀況一:300萬會變成投資客A的財產等於投資客A獲得300萬-100萬頭期款共200萬獲利,然後登記人B要背負400萬的負債
狀況二:投資客A失去房子,損失100萬頭期款,然後法拍的300萬歸登記人B,所以B要背負400萬-300萬=100萬的負債
還是會有除了上述兩個狀況以外的情形發生呢??,感謝各位前輩解答~~
另外想再延伸問題:
假設銀行評估該房屋的價值超過原先的買價500萬(可能因為附近交通建設讓該區房價增值,或者房子一開始的入手價格低於該區域價格很多),讓法拍的成交價格超過500萬,或者剛好500萬的情況,這些金額會照前面情況一或二全部歸當事人嗎?
感謝各位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