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以告制告,算恐嚇嗎?

作者: ultratimes   2021-10-03 14:30:59
兩人在路上擦撞
其中一個人擦傷
另一個人被撞則是很不滿,公然罵三字經
結果撞傷他人的人說
你敢告我過失傷害試試看,你有種就去告
我就回告你剛剛的公然侮辱
請問,這樣恐嚇對方,如果告自己,就要回告對方另一件事
算是恐嚇的一種嗎?
我記得提告只能用來行使自己權利,如果是故意阻礙他人行使權利而宣告要提告
也算是恐嚇罪是不是?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10-03 16:35:00
沒有行車紀錄器、目擊證人,公然侮辱告可能不成。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並不算恐嚇。其他的部分地球跟火星可能不一樣~
作者: alkuma (橘子超人)   2021-10-03 17:39:00
理論上律師依案件數量收費,依原作者敘述,這次可能會同時卡好幾件案件,如果有請律師的話,可以先問律師是否有優惠價格? :)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1-10-03 18:44:00
你自己就知道答案了,别问比你还不懂的人.法律或是考试你这样想就是标准答案,实际运用上,律师,甚至法官等等,全都是带有威胁的劝告,哈哈哈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21-10-07 02:25:00
真的還蠻多人以為揚言提告就算恐嚇(汗不少律師都親自解說這點錯誤觀念,揚言提告完全不成立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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