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在六月時出車禍
肇責比是對方3她7
(10/12 21:42 更新,這是錯誤資訊,目前車鑑還沒出來,這數字是保險公司估計的)
這幾天突然收到警局的電話說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但車禍發生到提告這段時間從來沒有談過和解
因對方住院休養
女友有訊息、電話及關心
對方也說保險公司有與他聯絡
最後卻突然收到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的消息
對方好像有輕微的智能障礙,應該是身心障礙人士
雙方都有受傷,對方比較嚴重有動刀,而女友傷得也不輕,都有驗傷
警察有說我們也能提告,所以目前就先提了,想說這樣下來談判可能比較有籌碼
我也上網做了不少功課
查到有些案例是檢察官在開偵查庭時會斥責提告人,並判不起訴
但也有成立並判拘役,易科罰金3-9萬
我方的態度是能和解就和解,也有誠意要解決
能不興訟也不想興訟,但又怕留案底
我有查到若判拘役且易科罰金的話,好像是不會留案底的?
以上,車禍小白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還請板上大大幫忙解惑
小弟非常擔心女友,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