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楊家維的酒駕事件
雖然依照勞基法必須判刑確定
但統一獅也是很快解開除了他
雖然球員不適用勞基法
但若在一般企業,即使還沒判刑,直接開除應該也是可以預見的吧
那要怎樣的情形才可以直接開除?
假如只是輕微的車禍 過失傷害罪
而且還是對方七 員工三,但是依然被告過失傷害(員工是否同告對方則不論)
雇主可以用勞工違反的過失傷害罪是刑法,而予以解職嗎?
另外,如果勞工無照駕駛,或是闖平交道等
雖然不是違反刑法,但是這算是重大問題,雇主可以解雇嗎?
(假設該勞工在該公司的業務與運輸無關,除了上下班以外不需要交通工具)
或是該勞工屢次無照駕駛,公司可以解雇嗎?